PCT国际专利组织优点
- 布局全球专利的最佳利器。
- 对于研发时间长的产品/技术,提供足够的时间来进行专利布局。
- 可先占有专利申请日期,保留申请权利,争取时间进行营销市场测试。
- 可先占有专利申请日期,保留申请权利,待资金充裕后逐一寻求保护。
专利合作条约(PCT)简介
专利合作条约(PCT)全名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系于1970年6月19日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1月24日生效,1978年6月1日与欧洲专利公约(EPC)同日开始运作接受专利申请案,目前共计有157个会员国。
专利合作条约(PCT)分为国际阶段(International phase/stage)及国家阶段(National phase/stage)。
申请人透过先申请国际阶段,取得日后进入国家阶段(30/31个月)优先申请的权利。在国际阶段取得的国际新颖性检索报告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将有助于申请人在进入国家阶段选择布局国家时之重要参考。
PCT国际专利组织程序
-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算起约9个月会收到国际新颖性检索报告,申请人可依据该报告进行修正说明书及申请专利范围,以利国际公告刊登之内容可达到最佳之揭露及最理想之专利保护范围。
-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算起约18个月进行国际公告(早期公开)。
-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算起约28个月内可收到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可作为进入国家阶段及选择需要专利权国家之重要参考。
- 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算起30/31个月内需完成指定进入各个国家审查阶段,时间不得延展。